No.84 柏拉圖的「城邦-靈魂」類比|城與邦




作者|Eva
簡介|紐約大學政治學系碩士



引言


  「人為什麼應當正義?」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試圖借助城邦(polis)和靈魂(psyche)的類比來回答這個問題。本文將簡要分析這一類比,並指出該類比與城邦正義間可能存在的一些衝突。首先,筆者將從正義的分工定義出發,概述城邦與靈魂的結構,以及該結構內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再者,筆者將試圖發現柏拉圖採用這一類比的隱含意圖。最後,筆者將就能否在這一類比的框架下實現城邦正義進行討論。


1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借格勞孔之口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人們可以避免不正義帶來的負面影響,也不會因為人不正義而受到懲罰,那為什麼還要為人正義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格勞孔把善好分為三種類型(357b-d):第一種是作為「本身」的善好,第二種是既為了它「本身」,又為了它帶來的「後果」的善好,第三種是僅為了「後果」的善好。格勞孔認為,幾乎沒人想要正義,因為正義對人們來說是一個沈重的負擔。人們看似為善,其實不過是為了追逐隨之而來的報酬和利益;人們不做不正義之事,也只是害怕自己會因此受到懲罰罷了。格勞孔的說法看似有理,實則不然。就正義與不正義的後果來說,人們或許會因為「行不義」而受到懲罰,但卻不會因「不行正義」受到懲罰,或因「行正義」而受到褒揚,更不必說還有可能免於「行不義」的處罰。因此,正義的善好應當基於「後果」以外的理由,起碼「後果」不足以作為解釋正義的善好的唯一理由。在蘇格拉底看來,正義屬於最好的一種善好——第二種(既為了本身,又為了後果)(358a)。格勞孔拋出的難題是:如果沒有外在的約束(例如法律、道德、懲罰、羞恥心等),人們就不會選擇正義了;同時,「行不義」卻有諸多好處,還能帶來種種「正義」所沒有的利益。這樣看來,人們沒有理由不選擇「行不義」。那麼為什麼還應當「為人正義」呢?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便借用城邦與靈魂的類比來試圖闡明這個問題的答案。

  柏拉圖指出,探究城邦的正義有助於我們瞭解個人的正義(368e-369a,434d-e)。因為城邦遠遠大於個人,所以相比於渺小的個體,我們在城邦中更容易發現和觀察正義。一旦人們知曉了城邦中的正義,也就能理解個體靈魂中的正義了。這就是《理想國》中關於城邦與靈魂的類比。柏拉圖的這個類比包含了三個假設:其一,正義既存在於城邦之中,也存在於個人靈魂之中。其二,如前所述,人們在城邦中比在個體靈魂中更容易觀察到正義。其三,靈魂中的正義和城邦中的正義是相同的事物,或者至少是相似的事物。這一點表明,無論大小,城邦中的正義與靈魂中的正義皆因其擁有同一名稱而相同(435b)。只有這三個假設成立,我們才能夠借助城邦與靈魂的類比來揭示「個體為何正義」的緣由。


2


  想要類比靈魂與城邦,首先需要觀察二者的內部結構是否一致。追溯城邦的起源有助於我們理解城邦的結構。柏拉圖主張,城邦的建立源於「人們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369b-c),而城邦則是唯一自足的。生活在城邦里的人們有著不同的需求,而充分滿足各種需求的最好辦法就是勞動分工,即「每一個成員要把各自的工作貢獻給公眾」(369d-e)。有了分工,每個人都能根據各自不同的性格,分配到適合自己的不同工作,而且每個手藝人都確保自己專心於一樣工作上(370b-c)。隨著城邦的成長,它需要更多的土地和資源來保證自足。擴張的後果之一,就是城邦之間為奪取資源而產生了衝突。由此,新的職業——護衛者應運而生。護衛者包括統治者(哲學家)和輔助者(軍人)。至此,這三個等級組成了城邦的內部結構:統治者、軍人、一般民眾(農民、商人、手藝人)。柏拉圖用構成這三個等級的不同金屬來區分各人分屬各個等級。這個帶有神秘主義色彩的說法在現如今看來或許缺乏正當性甚至可以說是十分荒謬,但在柏拉圖看來,卻是將人們固定在各自等級中、避免等級間流動的最好方法。然後,柏拉圖說明瞭各個階層的德行和功能:統治者擁有智慧的德行,代表城邦作出各種決斷;輔助者擁有勇敢的德行,承擔護衛城邦、抵抗侵略的功能;三者皆有的德行是節制。接著,柏拉圖轉向了城邦正義的討論。他說,「當城邦里的這三種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時,」城邦就是正義的(435b)。當個人試圖僭越位分、混淆分工,或是做一些不適合於自己的工作時,城邦就是不正義的。在正義的城邦里,無論統治者、輔助者,還是一般民眾,都駐守在各自天生屬於的等級和接受訓練的職業中,做他們應做之事。而各等級應為之事,便是統治者統治其他兩個等級,其他兩個等級服從統治者的統治。統治者是唯一的統治階級,輔助者和一般民眾都要接受這個等級的統治。輔助者與一般民眾之間並不存在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至此,一個自足、正義、幸福的城邦得以建立並維持。

  在瞭解城邦結構的基礎之上,我們可以進一步觀察個體靈魂的結構。柏拉圖認為,「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具有和城邦里一樣的那幾種品質和習慣」(435e)。鑒於城邦由三種等級構成,我們可以推測,個體的靈魂也由三部分構成,且每一部分與城邦的三個等級一一對應。蘇格拉底說,靈魂由理性(愛智、愛學的部分)、激情(好勝的部分)和慾望(愛利的部分)構成。三部分的德行與功能也不盡相同。理性是唯一理智的部分,激情和慾望則是不理智的部分,但是激情的部分卻是理智部分的助手(441a)。在功能方面,理性主導靈魂,作出決斷,激情負責執行。如果「城邦—靈魂」類比成立,既然與城邦的結構相似,可以推測靈魂中的三部分也存在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理性的部分控制其餘兩部分,且這種等級關係才是靈魂的和諧關係,亦即靈魂的正義。但是,問題在於,靈魂中激情的部分統治慾望的部分嗎?柏拉圖曾提到,應該由「理智起領導作用」,「激情應該服從它和協助它」(441d)。但在下文又說,「這兩者(理智和激情)……就會去領導慾望」(442a)。這一點就與城邦中統治階級的唯一性相矛盾了。因為在城邦的等級關係里,與激情相對應的輔助者階層並不擁有統治與慾望相對應的一般民眾的資格。由此看來,在城邦與靈魂的內部結構中,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似乎並不完全一致。


3


  柏拉圖試圖證明城邦與靈魂的結構和功能是一一對應的,然而,這個類比的對應關係並不完全一致,具體應用到城邦中正義的實現時,也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中外學者也對此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Bernard Williams曾對這一類比作出過富有洞見的批評。吳天岳則基於對Williams文章的分析,結合當代學者的回應,對這一類比進行了極具創見的再思考。

  筆者認為,該類比與城邦正義的實現可能產生分歧的原因之一在於:靈魂的結構適用於城邦內每個等級的每個個體。柏拉圖主張每個人都擁有靈魂的三個部分,而靈魂的正義與城邦的正義相同,即三部分各行其是、保持統治與被統治的和諧關係。然而,這是否意味著輔助者和一般民眾也擁有統治的資格?因為即便在他們身上,與統治者的個體靈魂相同,他們靈魂中的理性部分也統治著其他兩部分。類比成立的前提之一就是城邦與靈魂的結構類比適用於每個等級。既然每個等級內個體的靈魂結構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只有統治者(哲學王)才能統治其他等級?因為儘管理性擁有統治地位,但其在不同等級的個體中所佔的比重不同,統治的力度有別嗎?然而,在第九卷中,柏拉圖又換了一種說法,「在有些人的心靈里是這個部分(愛學或愛智)統治著,在另一些人的心靈里卻是那兩部分之一(激情、好勝和慾望)在統治著,依情況不同而不同」(581b-c)。若果真如柏拉圖所言,不同等級的人的靈魂由不同的組成要素統治,若要保證類比的成立,則只能得出輔助者和一般民眾也可以成為統治者的結論——而這個結論顯然與城邦正義的定義不相容。那麼在統治者階層的靈魂中,激情和慾望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而在被統治者階層的靈魂中,本該統治的理智又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結語


  不難看出,城邦與靈魂的類比削弱了在城邦與靈魂中實現正義的條件:其一,既然每個人的靈魂中都有理性的部分,那麼每個人理應都擁有成為統治者的資格(因為每個人都能實現靈魂中的理性統治)——而這顯然與柏拉圖的主張(只有哲學家才是統治者的唯一候選人)不符;其二,在統治者的靈魂中,非理性的部分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擁有何種功能?一旦統治者的靈魂被理智以外的其他兩部分主導,正義城邦的結構是否會崩潰?這些值得我們繼續思考。


參考文獻

  1. 柏拉圖.《理想國》.商務印書館.1986年
  2. 吳天岳.重思《理想國》中的城邦—靈魂類比.《學燈》第三十三期


往期相關文章

  1. 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despotes概念的使用
  2. 雅典民主及其批評者
  3. 自然奴隸的政治性:「政治動物」再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