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1 編譯:莎士比亞眼裡的王權(上)|城與邦




譯者簡介

石爍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研究生二年級
研究興趣:政治思想史,歷史理論



編者志:亞里思多德認為詩比歷史更真實,因為詩直接呈現事物的本質,那麼在莎士比亞眼中,國王究竟是什模樣的存在?本文譯自坎托羅威茨的名著《國王的兩個身體》(The King's Two Bodies)第二章《莎士比亞:理查二世》,並略去原文中多且長的註腳。本次共分(上)(下)兩篇推送。

國王的形像是……?


正文

這是與帝王身份(greatness)同時孿生的(TWIN-BORN),要受到每個笨蛋的議論
而那傻子只能感覺到他個人的痛苦
平民享有多麼無限的心安,而國王偏偏不得享受!……
你究竟算是哪一种神衹呢
你比你的崇拜者受到更多的人間苦惱?[1]
這就是莎士比亞戲劇中的亨利五世關於國王的神性與人性的思索。國王是孿生的,不僅連同“帝王身份”而且也連同人類本性,正因如此,才會“受到每個笨蛋的議論”。

  這是莎翁刻畫的國王“孿生”中人性不幸的一面,而非英國律師們集聚在君之雙體這一擬制上的法律職能。然而,“雙體”這一法律術語可不僅僅屬於法律行當的奧秘。國王“就其自身是永存不朽的法人”,這樣的說法在諸如在John Cowell博士的Interpreter (1607)這樣的簡明法學術語詞典中隨處可見。甚至在更早的年代,普洛登《判例彙編》中所反映的王權概念之要點已經寫在了Joseph Kitchin(1580)和Richard Crompoton(1594)的著作中。此外,相關的概念也已經在1603年被帶入公眾視野,那一年弗朗西斯•培根提議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王權應該統一於詹姆斯一世,冠名以“大不列顛”作為“政治身體與自然身體之完美統一體”的表達。1600年前後在英格蘭婦孺皆知的諺語“普洛登說,案情已變”("The case is altered, quoth Plowden”)[2] 證實了普洛登的《判例彙編》廣為人知。要說莎士比亞通過普洛登的彙編了解到這個案子(黑爾斯訴佩蒂特案),也並非牽強附會,無名氏的戲劇《伍德斯托克的托馬斯》(Thomas of Woodstock)也加強了這一猜測的根據,此劇讓莎翁“腦海裡充滿了共鳴”,甚至親自演出,並以這樣的俏皮話收尾:“我深陷普洛登之中,無處尋法。”而且,如果那個幾乎精通任何人類職業行話的莎士比亞,卻忽視了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製度的和司法的言論(在他那個時代,律師們的這些言論在法庭上的使用異常普遍),這著實是一件奇怪的事。所以說,莎翁對大眾興趣層面的法律案件的熟悉程度不容置疑,我們還能提供其他的證據:他與律師學院學生們的來往,以及他對法庭程序的知識。

  誠然,莎士比亞是否熟悉法律言說的細微之處實際上無關緊要。國王孿生本性的詩人構想(指莎士比亞)無需制度上的支持,它們可以自然地從純粹人類的層面出現。因此,討論莎翁是否運用過那個時代法學家們的專業術語這一問題,或全面否定莎士比亞新造的詞彙全顯得併不重要。這些都微不足道且無關緊要,因為國王或普通人孿生本性的想像實在是莎翁自己特有的構思。不過,如果他碰巧聽聞過國王的法律解說,莎翁與他的律師學院的朋友們交談時,不可能對此一無所知,那麼就不難想像,君之雙體的比喻怎麼就和他構想的恰好相似。無論如何,他藝術中生動的精華表現了活躍在任何人之中的諸多面向,挑動它們互相對抗,使它們陷入混亂,或者保持它們之間的平衡,所有都有賴於他銘記於心的生活圖景,並希望進行再次創造。發現到這些曾經存在爭議的面向,它們已經被法學家們的國王基督學合法化了,且已輕易可以為其所用,這對莎翁來說是何其方便啊!

莎士比亞(油畫)。

  出於其他原因,君之雙體的法律概念也不能和莎士比亞脫離關係。因為如果說這個已經從現代憲政思想中消失殆盡的古怪想像仍然在今天有現實的人類意義的話,那主要要歸功於莎士比亞。正是他給予這個隱喻以外形。他使得這個概念不僅僅是符號,而且成了在他偉大的戲劇中的實質和精華:悲劇《理查二世》也就是君之雙體的悲劇。

   指出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是因為他對國王雙重身份的嘆惋就立刻聯繫到理查二世的形象,這可不是多餘。在亨利王位於簡短幕間的獨白中,他幻想出他父親前任[3] 的精神,他後代可能擁有華美奉獻品“威爾頓雙連畫”的歷史精華。

威爾頓雙連畫(Wilton Diptych)。

今天不可以!啊上帝!
啊,今天不可以,不可以想念我父親篡奪王位的罪過。
我把理查的遺體已經重新埋葬,
我在上面揮灑的悔恨之淚,
比他身上被迫淌出來的血還要多些。
(IV.i.312ff)
沉思他自己的王室命運,沉思國王兩個本質存在,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被如此處理以回應莎士比亞的理查二世,他至少在詩人的概念中,表現得像那個“遭受的人間苦惱比崇拜者更多的神祗”的原型。

  這與本書大體上的主題相關,而且也值得進一步去考察莎士比亞在《理查二世》最令人費解的三個核心場中所揭示​​的各種各樣的王權“副本”。理查乃是為一的,並同時活動的副本——“這樣我一個人扮演著很多不同的角色”(朱生豪譯)——潛在地存在於國王、傻子和上帝之中。它們在鏡前必然分解。[4] 這三個“孿生”的原型不間斷地相交、相疊並且相干。而且可以發覺“國王”主導威爾士海岸那場(III.ii),“傻子”主導弗林特城堡那場(III,iii),而“上帝”主導著威斯敏斯特宮那場(IV. i),而人類的不幸作為一個永久的同伴和對立物,出現在每一場戲中。此外,在這三場戲的每一場中,我們都遇到了相同的下降:從神聖的王權到王權的“名號”,從王權的“名號”再到人類那不遮不掩的悲慘。

  君之雙體的悲劇本身在威爾士海岸一場戲中逐漸地,一步一步地發展。在理查從愛爾蘭返回的路上,當他親吻他王國的熱土,出於他王室身份的崇高而提出了那有名氣的,經常被引用的段落時,他自身尚未分離。事實上,他所解釋的是神一般或天使一般的國王政治身體不能磨滅的品格。祭獻的香膏[5] 抵抗著自然環境的力量,“洶湧的怒海”[6] ,這是因為:
世人的清議絕不能吹倒[7]
上帝所揀選的代表。
(III.ii.54ff)
世人的清議似乎對於理查是某種與王權前後矛盾的東西。在威斯敏斯特宮那場,卡萊爾(Carlisle)再次強調被上帝塗油加冕者不能被“臣下的議論”(IV.I.128)所裁決。只有在理查自己以自己的聲音接觸了曾有的王權和臣民(IV.I.210),毀壞了理查的神聖王權之後,最終國王亨利五世才能夠正大光明地抱怨到他要“受到每個笨蛋的議論”。

  這一幕(III,ii)一開始的時候,理查王按照最高貴的樣式,是“上帝揀選的代表”,是“上帝的代理人……受到聖恩膏沐的君主”(I.ii. 37)。他也是那個往日認真聽取他的密友約翰•布希的發言的人,布希作為1397年下議院的發言人,向國王致辭,“不要把尊榮這一應得而習常的頭銜歸給國王,創造這些不常用而相當奇怪的詞彙,因為它們合適於上帝神聖的特質,而非任何俗世的統治者。”他還是那個堅定主張“法律在國王的口中,有時在他的心裡”,要求“國王如果看任何一個人,那人就必須跪下”的人。他也對他自己,對他的尊容自信,甚至對天界諸靈的幫助確信無疑,這些都可以供他使用。
每一個在柏林布魯克的威壓之下……
上帝為了他的理查的緣故
會派遣一個光榮的天使。
(III.ii.60)
  “憑藉上帝恩惠”的王權那光榮的形象並不持久。它隨著壞消息的來到而漸漸褪色。理查態度奇怪的轉折發生了,這轉折乃是從“唯實論”到“唯名論”的變形。叫做“王權”的共相開始瓦解;它超越的“實在”,它的客觀真理和神一般的實存,不久前仍熠熠生輝,此時暗淡無光,什麼都不是,僅是一個“名稱”(nomen)。而那殘存的另一半實在則類似於失憶症或沉睡的狀態。
我已經忘記我自己了。我不是國王嗎?
醒來,你這懈惰的國王!不要再貪睡了。
國王的名字不是可以抵得上兩萬個名字嗎?
武裝起來,我的名字!一個微賤的小臣在打擊
你的偉大的光榮。
(III.ii.83ff)
這國王湮滅,沉睡的另一半實在的狀態預示了弗林特城堡的國王“傻子”。同樣地,就在理查暗指猶大的背叛時,“神—人”這一孿生的神聖原型開始宣告它的在場:
藉著我的心頭的血取暖,反而把我的心刺了一口的毒蛇!
三個猶大,每一個都比猶大惡三倍!
(III.ii.131)
理查似乎漸漸被理解,上帝基督的職權也暗示了人類基督的職權,他這位王室的“被上帝揀選的代理人”也必須在人類的蒙羞,承受十字架之苦上遵循他的聖主。

  然而,主導這一幕的既不是孿生傻子也非孿生上帝。僅僅是他們的近似被預告出來,因為此時國王自然而有朽的身體仍處在顯要位置:
讓我們談談墳墓、蛆蟲和墓碑吧……
(III.ii.145​​ff)
不僅國王的人性蓋過了王權的神性,終有一死戰勝了永生不朽;而且更糟糕的是,王權本身似乎已經改變了他的本質。王權不再不受“未成年或是老年和其他的自然缺點和愚蠢”影響,其自身走向了低劣的死亡,除了死亡什麼都沒有。理查眼前閃過的,先前國王們所遭受的漫長折磨就是這種轉變的證明:
為了上帝的緣故,讓我們坐在地上,
講些關於國王們的死亡的悲慘的故事;
有些是被人廢黜的,有些是在戰場上陣亡的,
有些是被他們廢黜的鬼魂們纏繞著的,
有些是被人們的妻子所毒斃,有些是在睡夢中被殺的;
全都不得善終,因為在那圍繞著一個凡世的國王頭上這頂空洞的王冠之內,
正是死神駐節的宮廷,這些妖魔高坐在裡邊,
揶揄這他們的尊嚴,訕笑他的榮華,
給他一段短短的呼吸的時間,讓它在舞台上露一露臉,
使他君臨萬民,受盡眾人的敬畏,一眨眼就可以置人於死命,
把妄自尊大的思想灌注在他的心頭,
彷彿這包藏著我們生命的血肉的皮囊,
是一堵不可摧毀的銅牆鐵壁一樣;
當他這樣志得意滿的時候,卻不知道
他的末日已經臨近眼前,一枚小小的針
就可以刺破他的壁壘,於是再會吧,國王! (III.ii.155ff)
此處,“永遠不死”的國王被終有一死的國王代替,他所遭受的死亡要比其他凡人更加殘酷。死是自然身體與不朽的政治身體的同一性,“這雙重身體沒有什麼身體比得上”(前第12頁)。死也是某種王室特權的虛構物,所有留下的都是國王脆弱的人類本性:
不要把嚴肅的敬禮施在一個凡人的身上;
丟開傳統的禮貌,儀式的虛文,
因為你們一向都把我認錯了;
像你們一樣,我也靠麵包生活,我也有慾望,
我也懂得悲哀,我也需要朋友;既然如此,
你們怎麼能對我說我是一個國王呢?
(III.ii.171ff)
雙重身體的同一性虛構破裂了。國王雙體中的神性與人性,全都明顯地以一些畫筆勾勒出輪廓,相互映照。第一個低谷要到了。現在把場景轉換到菲林特城堡。

  第二個關鍵場景(第三幕,第三場)的結構類似於第一場。的確,理查的王權,他的政治身體,已經無可救藥地搖搖欲墜;但雖然已經被挖空,但王權的外觀仍舊存在。至少可能會被挽救。約克在菲林特城堡陳說到:“可他看起來像個國王”(III.iii.68);起初,在理查的性情中,王室尊榮的意識仍占主導地位。他事先已經下定決心,在城堡中表現得像個國王。

 在《理查二世》中,我們看到對國王本質的思考。

一個國王,是那悲哀的奴隸,應該像個國王似的服從於悲哀。
(III.iii.210)

他按此行事;衝著諾森伯蘭,那個在他的君王和上帝的代理人面前未行君臣下跪之禮的人,輕蔑地說到:
你的無禮使我驚愕;我已經站了這一會兒工夫,
等候你惶恐地屈下你的膝來,
因為我想我是你的合法的君主;假如我是你的君主,
你怎麼敢當著我的面前,忘記你的君臣大禮?
(III.iii.73ff) 
而後,就像在第一場所做的一樣,開始出現“下降”。天主再一次被呼召,這一次據說上帝在雲間召集的複仇的天使和“瘟疫之軍”站到了“我們這一邊”(III.iii.85f)。王權的“名義”又一次扮演了它的角色:
啊!我希望我像我的悲哀一樣巨大
或者比我的名號更為渺小!
他必須失去國王的名號嗎?一個上帝的名號,讓它去吧。
(III.iii.136)
從王權的晦暗名號再一次導向了一個新的瓦解。理查不再扮演他的臣民和國家的神秘身體。一個孤單單的人類悲情和短暫的本性替代了王(king),成為了作為King的王:
我願意把我的珍寶換一串祈禱的念珠,
把我的豪華的宮殿換一所隱居的茅庵,
把我的華麗的袍服換一件貧民的布衣,
把我的雕刻的酒杯換一隻粗劣的木盞,
把我的王節換一根遊方僧的手杖,
把我的人民換一對聖徒的雕像,
把我的廣大的王國換一座小小的墳墓,
一座小小的小小的墳墓,一座荒僻的墳墓。
(III.iii.147ff)
這些首語重複法的分句片段緊跟著大量高度哥特式恐怖風格(macabresse)的可怕形象。然而,第二場不同於第一場,並非以自哀之爆發而結尾,回想起的並非是“死亡之舞”(Dance of Death)[8] ,而是圍繞著自己的墳墓跳起的舞蹈。接下來更加悲慘的狀態。

  標誌著向更糟的情況轉變的提示,出現在諾森伯蘭要求國王下到城堡的階下會見柏林布魯克的時候,這時,個人徽章是“日出浮雲”的理查,以混亂光亮的言語和可怕的雙關語回擊到:
下來,下來,我來了;就像駕馭日輪的腓通,
因為他的馬兒不受羈勒,從雲端翻身墜落一般。
在階下?階下,那正在墮落了的國王奉著叛徒的呼召,
顛倒向他致敬的所在。
在階下?下來?
下來吧,國王!
因為沖天的雲雀的歌鳴,
已經被夜梟的叫聲代替了。
(III.iii.178ff)
我們已經在不同的時候注意到,在《理查二世》中,憑著太陽的象徵將有著怎樣顯赫的地位(fig.4),一段話偶爾讀就像在讀對一枚“古羅馬奧古斯都日出幣”的描寫(III.ii.36-53;cf.32C)。太陽的意象,縱橫交織在理查的回答中,反映了以布魯蓋爾(Brueghel)的《伊卡洛斯》(Icarus)[9]和路西法從蒼天落下這般的“災難之壯美”,也反映了它的“暗光的片影……環繞著盤旋的墮落天使之肢體”。另一方面,“叛徒們的呼召”也許令人聯想起在先前場景中出現的“三個猶大”。可大體而言,聖經中的意像在菲林特城堡中並不重要:它被留待威斯敏斯特宮一場戲中。在菲林特,有著另外一個關於愚蠢的腓通和伊卡洛斯的版本,被詩人製造出來。

布魯蓋爾的《伊卡洛斯》(Icarus)。

我知道我不過在說些無聊的廢話,你們都在笑我了。”
理查伴隨著逐漸增長的自覺和窘迫說到(III.iii.171)。這突如其來的尷尬也被諾森伯蘭察覺到了:
悲哀和憂傷使他言語痴迷,像一個瘋子一般。
(III.iii.185)
在這場戲中,莎士比亞捏造了另一個人類形象,也就是傻子,那個二合一的形象,詩人在其他地方頻繁地做為主人和國王的等價物而引入。理查二世此時扮演著兩個角色:他王族自身傻子和王權傻子。此外,他變成了僅僅比“人”或者(就像在威爾士海岸)“國王自然身體”更低的東西。然而,只有以傻子的新角色——扮演國王的傻子和扮演傻子的國王——理查才有能力接見他的凱旋而歸的賢弟,演出他易碎而可疑的王權的喜劇直到柏林布魯克跪在他的面前。此時他再次遁入“言語痴迷”,也就是雙關語:
賢弟,你這樣未免有屈你的貴膝,使卑賤的泥土因為吻著它而自傲了……
起來,兄弟,起來;
雖然你低垂著你的膝,我知道你有一顆奮起的雄心。
(III.iii.190ff)

  法學家們聲稱“自然的缺陷與愚鈍“對國王的政治身體來說完全無效。然而此處,似乎是“愚鈍”當道。不過,這還沒到達最低點。每一場景漸進地標出新的低點。在第一場的“國王的自然身體”,在第二場的“國王傻子”:這兩個孿生的存在此處聯結在一起,在半神聖的退位場景中,孿生的神性甚至作為更低的狀態。因為“傻子”標誌著從“國王”到“上帝”的轉變,沒有什麼比上帝受到人類的不幸更加悲慘的了。

  ……待續


譯者註

  1. 翻譯參考:梁秋實譯,《亨利五世》,遠東圖書公司,2001年,第151 頁。另見,朱生豪譯,《莎士比亞全集(三)》,人民文學出版社,1994,第419頁。梁實秋和朱生豪兩位先生雖為久負盛名的莎士比亞翻譯名家,但在此段的翻譯中,均未將坎托羅維茨想要著重強調的“TWIN-BORN”一詞凸顯出來,故稍作修改。
  2. 這句話是17世紀流行的一句諺語。相傳有一人被人設計陷害,聽了俗人主持的彌撒,普洛登為其辯護,在法庭上詢問這個主持彌撒的冒牌貨是否是牧師,並說“The case is altered; No perist, no Mass. ”(案情變化了;沒有牧師主持,也就沒有彌撒)因此,這個被告人便無罪釋放。本•瓊森(Ben Jonson)的同名喜劇《案情有變》(1609)便講述了這個故事。關於此諺語的來源,另有版本認為普洛登自己被人陷害,他為自己辯護。
  3. 指理查二世。
  4. 指在第四幕,第一場戲中,理查王吩咐侍從拿一面鏡子來,照映自己的面孔。
  5. 指國王塗油加冕裡所使用的油膏。
  6. 第三幕,第二場,查理王的台詞。
  7. 根據朱版,breath由“呼吸”改譯為“清議”,下文幾處或作“議論”或者“言論”更為恰當。
  8. 死亡之舞,來自法語Danse Macabre,為晚期中世紀寓言中關於死亡普遍性的一種藝術風格。無論人處在生活中的何種位置,死亡之舞總會聯合著一切。作為一種繪畫題材,死亡之舞經常變現為骷髏跳著舞帶領著人們走向墳墓。
  9. 伊卡洛斯是希臘神話中代達羅斯的兒子,與代達羅斯使用蠟和羽毛造的翼逃離克里特島時,他因飛得太高,雙翼上的蠟遭太陽融化跌落水中喪生,被埋葬在一個海島上。此處指布魯蓋爾描繪這個故事的名畫。


本文為邀稿文章,“城與邦”誠摯歡迎各位大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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