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7 編譯:國王的兩個身體|城與邦



譯者簡介

石爍譯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研究生二年級
研究興趣:政治思想史,歷史理論

笑忘客校
中國人民大學清史所研究生二年級
研究興趣:中國近代社會史


編者志

  恩斯特 · 坎托羅威茨(1895 — 1963 ),著名的德裔美國歷史學家,歐洲中世紀政治史、思想史領域的豐碑。曾任教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同時也是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研究員。本文譯自坎托羅威茨的名著《國王的兩個身體:中世紀政治神學研究》(The King's Two Bodies: A Study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eology ),此篇為本書的前言和導論在前言中,作者講述了研究的源起、目標和方法,另有兩段致謝部分,編譯時略去。在導言中,作者簡單介紹了“國王雙體”的理論,並著重評析了法律史大家梅特蘭(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 )對同一主題的相關研究。


The King's Two Bodies


前言

  在本書以與友人馬克斯·拉丁(Max Radin)十二年前的一場談話開篇(那時他是伯克利大學的John H.Boalt法學教授),那場對話就在他位於法學院的小辦公室裡,那裡從地板到天花板,從門到窗戶滿是書、論文、文件夾、筆記本以及人生。拋出個問題吸引拉丁教授,讓他投入一場刺激而有趣的討論並非難事(not a labor of Hercules)。有一天我查看我的郵件,發現了一本美國一所本篤會修道院出版的禮拜雜誌的選刊,這份選刊印有出版方的標記:「聖本篤會股份有限公司」。對於一個從未受過有關英美法係法律思想(Anglo-American legal thinking)精粹的訓練,來自歐洲大陸的學者,沒有什麼比發現「Inc.」這個縮寫更令人困惑的了,它通常與商業或者其他類型的公司連用,此處卻附在了曾屹立於卡西諾山磐石(Montecassino)之上的聖本篤(是年,位於雅典的柏拉圖學院被查士丁尼大帝查封)建立的莊嚴團體後面。經詢問,馬克斯·拉丁教授告訴我實際上這個修士們的聖會在美國已經組成公司,舉例來說,羅馬教會的主教區與此同理,用法律語言來說,舊金山大主教能夠扮演「獨體法人」(Corporation sole)。此話題立即將我們的談話引向了梅特蘭的著名研究:關於將「王權」(Crown)抽象為一個法人、關於在伊麗莎白時代的英國發展成型的「國王的雙體」古怪法律擬制( legal fiction)、關於莎士比亞的《理查二世》和有關一些「抽像國王」的中世紀先例。換言之,那是一次很棒的交談,是那種總讓你期待的談話,而馬克斯拉丁就是理想的談話夥伴。
  自那之後不久,我應邀為馬克斯·拉丁的榮休致敬文集撰稿,提交有關「國王的雙體」的論文再合適不過了(這篇文章後來成為本書1-3章部分內容以及第4章的一段),可以說,拉丁教授本人正是此文的聯合作者,或至少是此文隱秘的父親(illegitimate father,直譯非法的父親,非婚生的父親)。後來這本紀念文集不幸流產,論文被退還給它們的作者。本應獲得的友人讚譽卻消失無踪,雖然我感到不快,然而卻沒有由於看到手稿退回而不開心,因為那時對這一主題我已經在論點和材料兩方面進行了擴充。1950年春天,我決定單獨出版我的論文,為拉丁教授七十歲生日祝壽(當時他是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臨時研究員)。一些私人事務,比如與加利福尼亞大學理事會惱人的鬥爭,就像其他工作一樣,阻止我遲遲未將這份禮物交到摯友的手中。拉丁教授1950年6月22號離世,這項本該引發他的批評,他的評論以及他爽朗笑聲的研究,如今聊表無限追思。
  這本書的現在的形式遠比最初的計劃多出很多,當初只是打算指明國王的雙體這一法律原則的若干中世紀先例或類似物。可就像本書副標題所表明的,這本書逐漸變成了一項「中世紀政治神學研究」,這早已與最初的意圖相差甚遠。就像它現在要做到的,這項研究打算去理解,可能的話還要去證明:某些直到20世紀仍舊合理的政治神學原理,是通過怎麼樣的方法,在幾經修改之後開始在中世紀晚期發展起來。然而,這樣一來將會走的太遠,好像作者對研究現代政治宗教出現的一些偶像饒有興趣,僅因為我們現時代的可怕經歷:所有民族,無論大小,全都淪為最不可思議的教條的犧牲品,在這其中,政治神學變成了真正的迷狂,公然挑戰人類底線與政治理性。老實說,作者並非沒有考慮到上述提及的離題之思;實際上,他對某些意識形態的蛛絲馬跡愈發敏感,也就在愈發拓展和深化對其早期發展的認識。但有必要強調,這種考慮實屬後見之明,為當下的研究所催生,卻又不導致它,或決定它的進路。從史料之中散發出來的魅力遠勝於任何實踐或道德應用的要求,更不用說優於一切後見之明。這項研究旨在破解主權國家及其永恆性(君權、尊榮、母國等)的某些密碼,它將僅僅從現代政治信條的觀點尚在它們的最初階段,承載著早期現代國家剛剛起步的基點上進行研究。
  既然在這項研究中,一條單一的線索已經從相當複雜的結構中被抽離出來,那作者也就不認為他在任何完備的意義上論證了那個被稱為「國家的神話」的問題(恩斯特·卡西爾語)。雖然這項研究被限定在一個主要的概念上:國王的雙體這個虛構物以及它的流變、意涵和傳統,但它也許仍舊為這個偉大的問題作出了貢獻。因此,通過限定研究的主題,作者希望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規避在思想史研究經常出現的,因為太過籠統和野心過大而造成的某些危險:失去對主題、史料和史實的控制;行文和論證的含混不清;缺乏事實支撐的概括;由於單調的重複而缺乏張力。既然如此,國王雙體的原理和歷史就作為處理好事實的集聚、揀选和綜合的統一原則。
  此項研究的淵源能夠解釋作者是怎樣再次(就像他在《吾王頌》中所做的)背離了中世紀史家通常的路徑,衝破了藩籬,這次對中世紀法律的研究是他之前的學術訓練沒有涉及的。因為這次擅自越界,作者向職業法學家致歉,毫無疑問,法學家們能夠發現本書的一個又一個錯誤,不過作者自己也意識到了一些更可能的缺陷:一方面在文本上著墨過多,另一方面又凸顯不出重點。但是對於一個打算經常自我暴露的外行人來說很危險,他將因侵入姊妹學科的領域而受到懲罰。材料的不完備也是作者另一個需要道歉的原因。每一個耕耘在中世紀法學這片葡萄園的學者總會苦惱地意識到,就已出版的所有材料來看(舉個例子,十二世紀晚期最有影響力的教會法學者比薩的休古西奧( Huguccio of Pisa)的作品就尚未編輯),即使是最重要作家的著作都只能找一點點過時的十六世紀出版物。伯克利、哥倫比亞和哈佛的法律圖書館;睿智而慈善的國會圖書館法律藏書負責人V. Gsovski博士;普林斯頓大學的燧石圖書館的館藏(如今又增加了CH McIlwain的藏書);以及高等研究院和作者本人為作者購進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逐漸地填補了這一的缺陷。館際互借的幫助也不可估量,它使得這項需要不斷查證和復查,包含大量原始資料的研究變得相對容易。錯過了多少文獻,又有多少文獻對於現在這本書而言還沒來得及使用,這些問題沒有人比作者自己更清楚。讀者將很快發現哪些人的材料被作者永久地掌握了,而哪些人的材料則只是偶爾能夠用上,或者根本就沒有,可事實卻可能告訴讀者們另一個故事:相同的著作並非總是引用自相同的版本。幸好一項旨在廓清問題而非解決問題的研究,不求事無鉅細,悉求本末。與此相同(雖然原因各異),在二手文獻上,大體來說,作者僅引用那些自認為有直接幫助的,並不排除一些相關研究和或許有價值的研究被作者忽視掉,或太晚進入作者視野的可能性。至於作者十分頻繁地引用他自己的研究和文章,並非暗示著這些使他備受恩惠,而是因為懶惰:除了一些情況之外,他實在不願意把他以前說過的重複一遍。
  本書的論證還將繼續,而並不是圓滿的,有時候似乎看起來過猶不及。但這也許因為本國半打以上的圖書館中,法律材料都難以獲取,相比之下,對於大段大段地重現文本的政治思想史學者來說,所需要的材料似乎是充足的。此外,若在正文中討論無關宏旨的問題涉及的材料,難免妨礙了本書的明白易懂,遮掩了主要的論證。誠然,詳盡展開相關問題的誘惑並不容易克制(實際上有時候難得要命),但作者還是將上述討論放在了腳註內,也許它終將有益於他人。因此很可能有位讀者在腳註,而不是在正文中找到了更多符合他口味和興趣的材料。說回來,作者最大的野心是想寫出一本可讀性頗強的作品,繪製出一條通往人跡罕至的叢林深處,多少能夠清晰可辨、路有標記的路線,並且有可能的話,使讀者保持清醒,遠離博學的蒼蠅飛來飛去的密林。至於是否能夠如願以償,且待讀者評判。

EHK
Princeton, New Jersey
March 2, 1957


坎托羅威茨


導言

  當神秘主義從神話與虛構的溫暖暮光調轉為現實與理性的冰冷探照燈,它已變得很少再自我推薦。除了在自己的魔法與神秘圈還能引起回應外,它的語言總是顯得可憐,甚至有些愚蠢;它大部分奇幻的隱喻和誇張的想像,一旦折斷那彩虹色的翅膀,便是一片悲涼景​​象,彷彿波德萊爾筆下的信天翁。尤其是政治神秘主義,被揭示出其危險性,當它離開它原生的環境和時空後,就面臨著失去了魅力,變得毫無意義的危險。
  「國王的兩個身體」的神秘虛構在都德時代的英國法學家那裡被人熟知,自那之後,此條原則便不再有異議。在梅特蘭刺激又有趣的研究「作為法人的君權」中[1],這神話被無情地指摘出來。這位偉大的英國法律史家以強烈的挖苦諷刺態度揭示出國王作為“獨體法人”這一虛構的荒唐,他表明雙體國王和孿生王權的理論運作於官僚政治邏輯,能夠並曾經帶來多大的破壞。機智的梅特蘭打趣地說到國王「牧師化的」(parsonified)了,把國王的兩個身體的理論看成是「形而上學——或者我們應該說是「元生理學的」(metaphysical)——鬼話的一次卓爾不凡的表演」。
  通過他那令人欽佩的法律例證儲備庫,梅特蘭可以拿出一個又一個案例來說明「國王的兩個身體」學說的荒謬。他告訴我們有關國王喬治三世的故事,這位國王不得不訴諸議會的許可才能作為一個普通人而非國王持有一些土地,「因為他無權擁有他的國民不被拒絕擁有的權利」。他加入了另一個吸引人的例子,講的是1715年叛亂的其中一個叛亂者的封臣們,他們的男爵領地已經被沒收,轉交給國王,這些封臣非常樂於這次權力變更,因為這塊男爵領「現已歸屬法律上永遠不會死的國王以及他擁有政治地位的後嗣和繼承人」,封臣們相信他們將不再因為領主的死而繳納習慣性救濟金。然而,讓這些封臣失望了,議會作出令人驚訝的決策,認為在這個實例中,國王被認為是會死去的「“私有人身」(private person),因此封臣們仍要繼續繳納他們的稅。梅特蘭甚至可以證明路易十四著名的「朕即國家」(l'état c'est moi)(如果不是杜撰的話)——或者就此而言也可以說「教皇即教廷」(papa qui potest dici ecclesia;the pope is able to called Church)——在英國也被官方認可:一份1887年的成文法頒布了「'國家終身文職人員'、'女王陛下終身文職人員'以及'王室終身文職人員'這類表述,它們被宣布具有相同的意義」,梅特蘭就此評論到:「這就是一團糟。」[2]
  當你沒有做任何準備,直接讀布萊克斯通(Blackstone)那本凝練地概括幾個世紀政治思想和法學探索成就的《英國法釋義》,他在其中一章中對國王的「超體」( superbody)或者政治身體(body politic)做了出色而細緻的描述,這實際上會挑戰對國王的兩個身體理論的嘲笑。從他的下筆之處,一個絕對主義的幽靈隨之飄升,它的運轉既不如同現代,靠抽象的「國家」;也不如同中古中期,靠抽象的「法律」,而是依靠一種舉世無雙的世俗思想中的抽像生理學虛構。[3]國王是不朽的,因為法律上他永遠不會死,或者在法律上從不是未成年,這些都是常見的說辭。但要比所預料的更進一步,我們被告知國王「不僅不會做錯事,而且甚至不會想錯事,他絕無意做不適當的事,他自身就就沒有愚蠢或者弱點。」 [4]
  此外,國王是不可見的,[5]所以儘管他是「正義之源」,卻可能從來不做仲裁。然而他在法律上無處不在:「雖然國王不能親自分配正義,但在法律角度上國王總是出現在法庭之上。」 [6]皇室擬制人格的絕對完美的超人身份可以說是擬制中的擬制之結果:這與法人概念的一個特殊方面不可分割,即獨體法人。布萊克斯通完全贊同羅馬人,後者發明了法人的觀念,「但是根據英國民族的普遍天賦,我們的法律已經對這一發明做出了相當大的凝練和提升:尤其是僅由一人組成的獨體法人,羅馬法學家對此毫無概念。」[7]
  這種人為的不真實,實際上是人類心智的一種奇怪結構,它最終會被它自己的虛構而奴役。我們通常更多地在宗教緯度發現這種不真實,而非在冷靜而現實的法律、政治和製度範圍內,因此梅特蘭頻頻出現的刻薄批評就可以理解,顯得合乎情理。然而,國王的兩個身體的概念,它看起來近乎荒謬,在很多方面顯得不合適,卻絕非僅有這些生理學上的有趣特徵。退一步說,梅特蘭自己也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國王的兩個身體這一定理規定了一種啟發性的擬制,使得法學家們便於在某一時刻「協調現代與古代的法律」 ,或者帶來個體與非個體的政府概念之間的一致。[8]梅特蘭作為偉大的中世紀專家,他非常清楚「孿生王權」(“twin-born majesty)這一奇怪的虛構有著漫長的傳統和復雜的歷史,它們「將帶我們深入中古的法律和政治思想」。[9]
  唉,雖然梅特蘭也許留下了不止一個有價值的線索,可還有很多沒有寫到。寫作那段歷史,尤其在我們研究至關重要的15世紀時,對於我們許許多多博學的英格蘭法律和製度發展研究者而言,會是個有趣而有意義的工作,因為現在的研究尚未填補這一缺口。他們僅打算按其本身的樣子概述這一歷史問題,草草描繪出「國王的兩個身體」大體歷史背景的一副太過馬虎、隨意和不完備的樣式,並且可能的話,將這一概念安置在中世紀思想和政治理論恰當的位置。

註釋

  1. “FW Maitland, Selected Essays ( Cambridge, 1936). 104-127, reprint from Law Quarterly Review, XVII ( 1901), 131-146.”
  2. Ibid., 117. That such "mess" was not restricted to England was of course not unknown to Maitland, since Otto von Gierke, Deutsches Genossenschaftsrecht (Berlin, 1891), III, 294, n.148, quotes a striking parallel. Antonius de Butrio, a 14thcentury canon lawyer, claims that it made no difference concerning the ownership of ecclesiastical property "sive dicas Christum, sive praelatum, sive ecclesiam universalem, sive particularem possidere, sive episcopum, sive alium praelatum, sive Papam vicarium Christi .”
  3. [iii] Sir William Blackstone,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I, c.7 (first published in 1765), 237ff.
  4. Ibid., 1, 246.
  5. The king's invisibility is not mentioned directly by Blackstone, but it belongs to the standard definitions of the body politic; see below, Ch. I, n. 2, for Plowden: ". . . the Body politic is a Body that cannot be seen or handled"; or Calvin's Case (1608), in Sir Edward Coke, The Reports, ed. George Wilson (London, 1777), VII, 10-10a: ". . . for the politic capacity is invisible and immortal " (cf. 12a).
  6. Blackstone, Comm., 1,270.
  7. Ibid., I,c.18, 469 ; Maitland, Sel.Ess., 75.
  8. See Maitland's remarks in: Pollock and Maitland, 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w ( 2nd ed., Cambridge, 1898 and 1923), 1,512, also 495, and Sel. Ess., 105ff; further his study "The Corporation Sole, " Sel. Ess., 73-103, with (p. 264.) a valuable list of Year Book cases (reprint from LQR, XVI [ 1900], 335-354), in which Maitland with his unique mastership, discloses the effects of the early mediaeval Eigenkirchenrecht on later conditions, including the concept of the corporation sole.
  9. Maitland, Sel. Ess.,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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